2亿出口零申报被查!跨境电商恐罚3900万

2025-09-05跨境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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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福建罗源县税务局松山税务分局发出了一份《税务事项通知书》,这可不是一份普通的通知,它给一家福州贸易有限公司敲响了警钟,也给所有从事跨境贸易的朋友们提了个醒。

这份通知书里明确指出,根据海关的报关单数据,这家公司在2024年度的报关出口货物金额高达2亿3百多万元。然而,通过税务系统查询,该公司同期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申报竟然是零元。出口额和申报收入之间巨大的落差,就像明晃晃的信号灯,瞬间触发了税务系统的预警机制。

更令人关注的是,这家公司从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还收到了75万元的政府扶持资金,而这笔收入,同样没有按期进行申报。从税务机关在2025年1月7日发出通知,到7月18日仍未足额申报纳税来看,这不仅仅是数据上的不符,更是对税务法规的忽视。这样的情况,对正在蓬勃发展的跨境电商行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值得深思的案例。

新媒网跨境获悉,这个案例并非孤立事件,它折射出当下税务监管对跨境电商领域日益增强的关注度。未来,合规经营将成为企业行稳致远的关键。

跨境电商,正走向全面合规的春天

进入2025年下半年,国家对各类经济活动的监管力度持续加码,特别是在跨境电商这个快速发展的领域。为什么这么说呢?大家看看最近的一些新动向就明白了。

就在今年6月,税务部门大力推进了《互联网平台涉税信息报送制度》。这项制度可不一般,它要求国内各大电商平台,比如我们耳熟能详的1688、京东、淘宝等等,都要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商家的核心数据。这些数据包括什么呢?可详细了,有交易订单、资金流水,甚至还有物流轨迹。这意味着什么?用大白话讲,就是企业想通过虚构交易、拆分收入、转移利润这些“小聪明”来避税,未来都会被系统自动识别,无所遁形。

也许有的朋友会问了:“国内平台报送数据,跟我们做跨境电商有什么关系呢?”这个问题问得好。咱们先不说境外那些大平台,像亚马逊、Temu、TikTok Shop等等,它们会不会报送、什么时候报送(这个咱们就等着下个月看具体情况,肯定会有新的政策出台)。咱们换个角度想想,现在1688平台上的跨境供应商,都必须按照规定向采购的卖家开具发票,对吧?那作为采购方的卖家,你的公司是不是就有了进项发票?有了进项发票,是不是意味着你的公司有真实的采购行为?有采购,自然就应该有相应的库存。

但如果你的公司一边有大量的进项发票和库存,另一边却没有申报收入,也没有任何出口记录,那么在税务局的系统里,你的公司就成了一个只有“进”没有“出”的“单向街”。这显然是异常的,不符合正常的商业逻辑。税务系统会瞬间比对出这种异常,并立即发出预警提示。到了那个时候,想解释清楚可就不是件容易事了。

还有的朋友可能会说:“那我还是按照以前的老办法,个人采购不就好了吗?反正个人名义,比较灵活。”嗯,听起来好像是个办法,但咱们仔细琢磨琢磨,个人采购的资金是从哪里来的呢?如果你的个人资金,还是像以前一样,通过一些第三方支付平台,或者更隐蔽的“地下钱庄”等方式汇入国内,那可就危险了。今年以来,已经有不少有境外资金汇入的个人,因为没有及时申报个人所得税,陆续收到了税务部门的通知,要求他们去补缴个税。这个趋势已经非常明显,税务机关对资金流的监管越来越严密。

就算你通过个人支付买了一批货,然后选择走“买单出口”的方式,以为这样就能规避税务风险?不好意思,这招也基本上行不通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就在今年7月,海关总署发布了17号文(关于规范出口货物申报的公告),明确要求所有出口货物都必须填报真实的货主信息。这意味着,税务局对你的真实出口数据,现在是清清楚楚、一目了然。同样地,如果你的公司只有货物“出”的记录,却没有相应的“进”货记录,你觉得这合理吗?这在税务系统里同样会亮起红灯。

更要命的是,如果你选择了零申报,但你的货代公司或者报关行已经把你的真实出口数据上报给了税务局,那么通过数据比对,你的公司一样会被发现异常!就像我们文章开头提到的那个案例,2亿元的出口额,企业所得税却零申报。这在以前或许还有些“操作空间”,但在未来,像“低申报”或者“零申报”这样的做法,基本上就宣告失效了。国家希望看到的是一个健康、透明、依法纳税的市场环境,而不是充满了“灰色地带”的投机取巧。

新媒网跨境了解到,税务机关正积极与海关、外汇、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进行数据共享和协同。这意味着,跨境电商企业的出口报关单、收汇数据、物流信息等,都将实现全链条的贯通和共享。任何企图通过“买单报关”——也就是借用他人资质报关、隐瞒真实交易主体——来规避监管的行为,都将在多部门的数据比对中无所遁形。这就像一张巨大的天网,已经全面铺开,任何一丁点的“小动作”,都逃不过监管的“火眼金睛”。

被稽查,远不止“补税”那么简单

一旦被税务部门认定为隐匿收入,这可不是小事,其后果远比当初“节省”下来的税款要沉重得多。企业不仅需要补缴应纳税款,还要承担高昂的滞纳金和罚款,更重要的是,这会严重影响企业的信用和未来的发展。

我们来详细算一笔账:
首先是补缴增值税。如果企业被认定为隐匿收入,并且出口环节视同内销,那可能就要按照13%的税率来计算增值税了。
其次是补缴企业所得税。这部分会根据应纳税所得额,按照核定征收或查账征收的方式进行追缴。
再来是滞纳金。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逾期未缴的税款,税务机关将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别小看这个万分之五,时间一长,累积起来可是一笔不小的数字。
最后,也是最严厉的,就是罚款。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罚款金额可能高达应纳税款的5倍!

我们再以文章开头那个2亿元出口额的案例来做个粗略的估算。如果这2亿元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率4%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来算,那么光是需要补缴的企业所得税就高达2亿 × 4% × 25% = 200万元。这还仅仅是企业所得税,不包括增值税和滞纳金、罚款。

这家公司在被查之前,一直都是0申报,并且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目前实际的稽查情况,如果补缴增值税,确实有可能按照1%的征收率来计算,这样看来,增值税部分似乎不是特别高。

但是,这里有一个重要的潜在风险点值得所有跨境电商企业高度关注:那就是如果《增值税法实施细则》第38条的相关规定最终通过并落地实施,那么情况将发生颠覆性的变化!简单来说,如果未来查到企业有隐匿收入,需要补缴增值税,那么税务机关可能会从企业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那一天起,强制认定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一旦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再去计算增值税,那可就不是1%了,而是按现在的税率13%来计算。如果再算上最低0.5倍的罚款,那总计就是13% + (13% × 0.5) = 19.5%起步!

用这个新的标准来衡量本文的案例,如果2亿元的出口金额被这样处理,那么光是增值税加上0.5倍的罚款,就将是2亿 × 19.5% = 3900万元!这个数字,是当初补缴企业所得税的将近20倍,足以让任何一家公司都感到“肉痛”,甚至可能让企业陷入严重的经营困境。这笔巨大的罚款,到了那个时候,恐怕真是“去哪说理去”都难了。

所以,无论未来的政策如何调整,有一点我们现在就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从今年开始,跨境电商行业必然要朝着财税合规的方向全面靠拢。这已经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面对这些专业、复杂的财税问题,我们该如何应对,如何才能做到真正的合规,让企业在健康发展的轨道上稳步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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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新媒网 https://nmedialink.com/posts/200m-export-zero-tax-caught-39m-fin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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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罗源县税务局的案例警示跨境电商企业税务合规的重要性。税务机关加强监管,电商平台需报送涉税信息,个人收款和买单出口面临风险。企业隐瞒收入将面临补税、滞纳金和罚款。跨境电商行业正走向全面合规。
发布于 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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