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大招!10月1日买单出口寿终正寝,后果惊人!
这几年,随着咱们国家对外贸易的蓬勃发展,各种新模式、新业态也层出不穷。但是,发展的同时,一些不规范甚至违规的行为也悄然滋生,比如不少朋友可能听过甚至接触过的“买单出口”。这可不是什么光彩事儿,它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也让国家税收蒙受了损失。
新媒网跨境了解到,就在2025年7月7日,一个重磅消息炸开了锅!咱们国家的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17号),这可不是一份普通的文件,它明确指出,从2025年10月1日起,凡是通过代理方式,比如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方式出口货物的企业,在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必须同步报送实际委托出口方的基础信息和出口金额情况。
这意味着什么?简单来说,以前那些“买单出口”的“灰色地带”恐怕要彻底亮堂起来了!如果企业没有准确报送这些信息,税务机关可不惯着你,直接就视同为代理方自己的经营行为,由代理方来承担相应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责任。这里的“实际委托出口方”,说的就是货物的实际生产销售单位。这简直就是国家税务部门祭出的一个“大招”,直指“买单出口”乱象的痛点,目标非常明确,就是要堵上这个漏洞,让不合规的生意无处遁形。
不少业内人士都表示,17号公告的发布,预示着“买单出口”这种模式,可能真的要寿终正寝了。国家对出口贸易合规性的要求,已经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以往,企业在进行出口申报时,可能存在一些模糊地带。但从2025年10月1日,也就是今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开始,新的纳税申报方法和流程将全面启用。大家会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被修订了!改动可不小,营业收入栏里新增了“自营出口收入”、“委托出口收入”和“出口代理费收入”这三大明细类别。这意味着,企业每一笔出口收入的来源和性质,都将更加清晰地呈现在税务机关面前。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其实,这是为了更好地利用海关大数据进行比对。以前,那些既有内销又有外销的企业,老版本的季度报表很难准确监控。内销和外销的收入往往混填在“营业收入”一个大类里,税务部门很难精确核对企业出口收入的真实性。而新申报方法简直就是“火眼金睛”,能够有效堵住那些“漏报”或“少报”收入的行为。新媒网跨境认为,这次改革体现了国家在税收征管上的精细化管理和技术应用水平的提升。
所以,17号公告的出台,无疑是给所有出口企业敲响了警钟:国家对出口企业的监管正在全面加强,要求大家在政策理解、实际操作和申报环节都必须做到百分百合规。这意味着,货物出口后(无论是跨境电商、还是快件出口),都必须及时、准确地申报收入;如果是代理出口,收入的最终确认责任要落在真实的货主身上。即便是过去那种所谓的“买单业务”,现在也要求真实的货主来确认收入。
试想一下,如果税务机关在核查时,发现代理方根本不知道或者不愿提供真实的货主信息,那可就麻烦大了!这种情况下,代理方很可能就会被认定为补税主体。国家这次是动真格的了,要坚决打击一切虚假出口、买单出口、低报货值、不按时确认收入等违规行为。
那么,哪些企业会成为税务部门重点关注的“高风险”对象呢?
首先,那些本身就是“买单出口”的企业,肯定在名单之列。其次,那些承接“买单业务”的代理出口企业,比如供应链公司、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一般的贸易公司,甚至物流公司,都将面临严格的审视。此外,还有一些企业,虽然不直接涉及“买单”,但如果存在供应商不按时开票、报关单延迟确认收入、不能做到当月出口当月申报收入(比如按照会计核算或收汇时间来确认收入)的情况,或者有特殊报关贸易方式(像货样广告品等业务),以及不按FOB价(船上交货价)确认出口收入的,这些都可能被税务部门列为异常,成为重点核查对象。
17号公告发布后,出口企业想要继续“擦边球”操作的空间几乎被压缩到了极致,容错率也大大降低。企业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这份新文件带来的业务变化,彻底改变以往的主观认知。那些过去觉得“走捷径”没关系的想法,现在看来是行不通了,甚至会付出沉重代价。
新媒网跨境获悉,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所有出口企业都要立即建立起强大的风险意识,彻底杜绝“买单出口”和虚假出口等违规行为。规范自身运营,确保贸易与税务全面合规,这不仅是国家的硬性要求,更是企业长远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说起“买单出口”,在咱们的外贸圈子里其实并不少见。它通常指的是,一些企业为了规避某些限制,或者想简化出口流程,会去购买那些有合法出口权的企业所提供的整套出口报关资料,然后利用这些资料向海关申报出口。这种现象在小商品等低价值、低税率的产品出口中尤其普遍,因为这类产品出口退税额度本身就低,甚至就没有退税,企业就想通过“买单出口”来绕过正规流程,减少人力物力的投入,降低运营成本。
然而,这种看似“省事”的操作,其危害却是巨大的,甚至触目惊心。那些参与“买单出口”的企业,常常会伪造或购买通关单证,隐瞒出口销售收入,这直接导致国家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相关附加税费上的巨大流失。更严重的是,一旦情节恶劣,这就不是简单的违规,而是直接构成了逃税罪,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而且,大家要注意,这和一般的小商品还不一样。如果像钢材这样的大宗产品也涉及“买单出口”,那么潜在的损失和风险将会呈几何倍数增长。大宗产品金额巨大,一旦“买单出口”泛滥,不仅会导致价格混乱,扰乱市场正常的供需平衡,还会破坏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这对咱们国家外贸行业的健康发展来说,简直就是釜底抽薪。
所以,这次税务总局的新规,从根本上切断了“买单出口”的避税路径。在传统的“买单出口”模式下,货主通过借用他人的出口资质来报关,结果导致纳税主体游离于监管之外。而现在,新规通过强制披露实际货主信息,让税务机关能够精准地追溯到货物的源头生产方,彻底斩断了这种双重脱节的链条,让“买单出口”再也无法通过这种方式来逃避税款。
更重要的是,它大幅增加了违规成本。如果代理方没有准确填报,税务机关会直接认定这笔出口业务是代理方自己的自营业务,所有的企业所得税都将由代理方全额承担。对于那些“买单出口”的实际卖家来说,要么会被认定为没有出口报关,直接视同内销来补缴增值税;要么就得补缴企业所得税。如果报关行使用的抬头公司替你申报了数据,但你又没有用自己的抬头进行出口报关,那么大概率你也会被认定为内销,面临补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风险。这笔账算下来,违规的代价真是高得惊人。
总而言之,合规经营是企业长期发展的基石。国家出台这些政策,不是为了刁难企业,而是为了构建一个更加公平、透明、健康的营商环境。在这个新时代,主动拥抱合规,做好企业税务管理,不仅是响应国家号召,更是企业自身规避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明智之举。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推动中国外贸的健康向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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