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CBP退税新规出台,63%条目可申退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近日发布了关于其IEEPA关税退税系统的进一步细节,并介绍了系统的处理范围和实施时间表。根据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IT)的裁定,CBP需向支付了IEEPA关税的进口商退还相应税款,包括针对从巴西和印度进口商品所征收的关税。对此,CBP正在其“自动化商业环境”(ACE)中开发新的功能模块,命名为“清关与处理系统”(CAPE),用于提交和处理退税申请。
新媒网跨境获悉,截至3月31日,CAPE系统的四个主要组件已完成了60%至85%不等。
第一阶段功能说明
涉及的条目范围
CBP表示,CAPE系统的第一阶段仅处理尚未清关(未完成清算)或仍在90天自愿重新清算期限内的条目。这一阶段预计涵盖了约63%的已支付或预缴IEEPA关税条目。具体而言,第一阶段将接受如下条目的申报:
- 状态为“延期清算”、“清算延长”或“审查中”的条目。
- 仓储和仓储提货条目。
对于这些条目,CAPE系统将移除其IEEPA相关的《美国协调税率表》(HTSUS)编码,但不会直接完成清算或退税处理。税款退还将在正常清算程序过程中完成。这包括因反倾销税(AD)或反补贴税(CVD)原因,清算被暂停的条目,但需等待美国商务部进一步指令。
不涵盖的条目范围
以下几类IEEPA关税相关条目将不包括在第一阶段的申报处理范围内:
- 标注为对账的条目,以及类别为09(对账概要)的条目。
- 已指定在退税申请中的条目。
- 已包含在未解决抗议中的条目。
- 未在ACE系统中记录,或在ACE中无清算状态的条目。
- 涉及AD/CVD税款且已收到商务部清算指令,但尚未按《美国法典》第19章第1504(d)条进行清算的条目。
时间安排
CAPE第一阶段将接受在过去80天内清算的条目,以确保它们可在第90天或之前完成处理并重新清算。这一时间安排旨在满足法律规定的90天自愿重新清算期限。此外,CBP预计从接受申报起,将有最多45天用于审核并清算相关条目摘要,但若发现合规问题可能延长审查时间。
后续功能开发计划
CBP表示,CAPE系统未来阶段的功能提升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增强工具和验证机制,以确保合规性、简化条目摘要处理过程、加快CBP审查流程。
- 改进财务报告和安全工具。
- 提供进一步简化收入执法的工具,尤其针对因非IEEPA税费导致的未结清款项。
- 处理对账标注条目和已在退税申请中的条目。
- 计算涉及单一条目摘要中多次征收税款日期的复杂利息。
- 处理已完成最终清算的条目。
- 管理未通过自动化报关接口(ABI)提交的条目(如无条目摘要行等情况)。
电子退税的重要性
CBP继续强调,进口商必须具备电子退税接收能力,才能申请IEEPA相关税款退还。截至3月26日,涉及IEEPA关税条目中,有22%由尚未完成电子退税流程的进口商提交。
进口商的应对措施
根据此次公告,进口商需密切关注其相关条目的清算日期,并及时对CBP的清算提出抗议。此外,目前暂时没有必要直接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起诉讼,除非:
- 要追回已完成最终清算的条目的退税;
-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其它决定支持立即采取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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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新媒网 https://nmedialink.com/posts/cbp-launches-new-refund-syste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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