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农税规:B2B免增值税!上半年退税抢滩

2026-01-05跨境电商

越南农税规:B2B免增值税!上半年退税抢滩

在充满活力的2026年,全球经济格局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对于广大的中国跨境电商从业者、贸易商和投资者而言,东南亚市场无疑是充满机遇的沃土。其中,越南作为区域经济增长的亮点,其营商环境的优化举措,尤其值得我们密切关注。

近期,越南政府发布了一项重要的税收新规,预计将对当地农、林、水产品供应链,乃至与中国间的相关贸易产生积极影响。这项新政策旨在简化税收流程,降低企业合规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这项新规是越南《第359/2025/NĐ-CP号政府法令》,它对《第181/2025/NĐ-CP号政府法令》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其核心亮点在于明确了农、林、水产品在企业间流转的增值税(GTGT,类似于中国的增值税)处理方式,并解决了困扰企业已久的退税“堵点”问题。

政策四维解析

  • 政策名称:越南《第359/2025/NĐ-CP号政府法令》
  • 生效日期:2026年1月1日
  • 适用对象:在越南从事农、林、水产品(未经加工或仅作简单初加工)贸易的各类企业、合作社、合作社联盟、个体工商户及个人。
  • 缓冲期:对于在2026年1月1日前已提交退税申请但尚未获得批准的企业,可不强制满足原退税条款中“销售方已申报缴纳增值税”的条件。这意味着对于符合条件的历史退税申请,处理将更加顺畅,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解决方案。

这项新规如同冬日里的一缕暖阳,为越南的农产品贸易注入了新的活力。它不仅着眼于税收的精细化管理,更体现了政府对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决心。对于在越南深耕的中国企业,以及与越南进行农产品贸易的中国跨境卖家来说,深入理解并善用这项政策至关重要。

B2B交易免申报免缴纳,进项税额仍可抵扣

《第359/2025/NĐ-CP号政府法令》最大的亮点之一,是补充了《第181/2025/NĐ-CP号政府法令》第4条第1款后的第1b款。根据新规定,企业、合作社、合作社联盟在购买未经深加工或仅经过简单初加工的农、林、牧、渔产品后,再将其销售给其他企业、合作社或合作社联盟时,无需申报和缴纳增值税。

更重要的是,在无需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同时,这些企业仍然可以抵扣其购买这些产品时产生的进项增值税。这项规定无疑为在越南经营农产品贸易的中间商和加工企业带来了巨大的便利。过去,虽然农产品环节的增值税率较低甚至免税,但在企业间流转时仍需进行申报和形式上的处理,这无疑增加了企业的行政负担和运营成本。

想象一下,一家中国背景的农业投资公司在越南投资建立了农产品采购网络,将当地农民的农产品(如新鲜水果、未加工的咖啡豆、初级海产品)收购后,销售给越南本土的深加工企业或出口贸易公司。按照新规,在这一B2B环节中,公司将不再需要进行增值税的申报和缴纳,但其采购农产品时产生的可抵扣进项税额依然有效。这直接优化了企业的现金流,降低了财务复杂性。

这种政策的调整,实质上是打通了农产品供应链中的“毛细血管”,让资金和商品流转更加顺畅。对于中国跨境电商企业而言,如果其越南供应商能够享受到这样的政策红利,那么供应商的运营成本压力将有所减轻,这可能间接体现在更具竞争力的产品价格上,或者提升供应链的稳定性。

增值税计算方式的细化与统一

除了B2B交易的免申报免缴纳,新法令还对不同交易情境下的增值税计算方式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统一税收政策的适用,减少纳税人的操作风险和不确定性。

具体来看,法令区分了以下几种情况:

  • 企业间B2B销售(采用抵扣法纳税的企业)
    当采用增值税抵扣法纳税的企业、合作社、合作社联盟,将未经加工或仅作简单初加工的农、林、牧、渔产品销售给其他企业、合作社、合作社联盟时,如前所述,无需申报和缴纳增值税。这一条是新规的核心,确保了企业间流转的顺畅。

  • 企业对个人/其他组织销售(采用抵扣法纳税的企业)
    如果采用增值税抵扣法纳税的企业、合作社、合作社联盟,将未经加工或仅作简单初加工的农、林、牧、渔产品销售给家庭、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非企业或合作社的组织和个人时,则必须按照5%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这涵盖了企业直接面向最终消费者的销售,或者销售给小型商业实体等情况。

  • 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销售(采用直接法纳税)
    对于采用增值税直接法纳税的家庭、个体工商户、企业、合作社及其他经济组织,在商业环节销售未经加工或仅作简单初加工的农、林、水产品时,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销售收入的1%。这简化了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税负计算,更符合他们的经营特点。

这些细致的区分,体现了越南税务管理对于不同市场主体的精准施策。对于希望进入越南农业供应链的中国投资者而言,理解这些差异是进行业务规划和税务合规的关键。无论是投资大型农业加工厂,还是设立贸易公司采购分销,都能根据自身业务模式找到对应的税收规定,避免因政策理解偏差而产生的风险。

商机风险矩阵

政策类型 解析方向 量化要求
激励类 ➔ 准入条件+红利窗口期 准入条件:在越南从事农、林、水产品(未经加工或仅作简单初加工)贸易的各类企业、合作社、合作社联盟。
红利窗口期: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长期有效,针对特定历史退税问题,其优化处理的红利集中在2026年上半年逐步释放。

这项政策属于典型的“激励类”政策,其核心在于为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提供了更宽松的营商环境和更明确的税务指导,从而降低了运营成本和合规风险。其准入条件涵盖了所有在农、林、水产品初级贸易环节的企业和合作社,具有普适性。而红利窗口期,既有长期性的税收简化优势,也有针对历史遗留问题(退税)的短期集中利好。

打破退税“堵点”,优化营商环境

除了上述对增值税计算和申报的明确规定外,《第359/2025/NĐ-CP号政府法令》还做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修订:废除了《第181/2025/NĐ-CP号政府法令》中的第37条第3款和第39条第3款。这些条款此前要求,购买方要获得增值税退税,必须以销售方已申报缴纳增值税为前提条件。

这一旧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引发了大量问题。很多企业,特别是出口企业,在采购农产品后需要申请退税以降低出口成本。然而,如果其上游的供应商未能及时或正确申报缴纳增值税,即使采购方自身合规,其退税申请也会被延迟甚至驳回。这导致了大量企业的资金被占用,严重影响了现金流,形成了一个长期困扰企业的“堵点”。

新法令的废除,彻底解决了这一症结。根据新规定,对于那些在2026年1月1日前已提交退税申请,且已被税务机关受理,但尚未发布退税决定或退税与国家预算抵消决定的企业,将不再强制要求销售方已申报缴纳增值税。这意味着,只要购买方自身的申请资料合规,其退税流程将不再受制于上游销售方的申报情况。

这一政策调整,无疑是越南政府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重大突破。它充分考虑了市场实际情况,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企业的实际困难。对于在越南投资生产或进行大宗农产品采购的中国企业而言,这项改变将显著提升资金周转效率,降低税务风险,从而增强其在越南的投资信心和运营稳定性。

例如,一家在中国销售越南咖啡豆的跨境电商企业,其在越南的采购分支在2025年积累了大量待退税额。按照旧规,如果其合作的咖啡农合作社在税务申报上出现任何滞后,都会影响其退税进程。而现在,即便遇到类似情况,只要采购分支自身的退税申请材料完整无误,其退税流程将大为简化,资金回笼速度得以加快。这对于资金周转敏感的跨境贸易业务来说,无疑是重大利好。

对中国跨境行业的影响与展望

这项新规的推出,对于中国跨境从业者而言,无疑是一个值得深思的积极信号。越南作为“世界工厂”和“新兴粮仓”的地位日益凸显,与中国在农业、渔业领域的合作交流也愈发紧密。此番税收政策的调整,将从多个维度对中国企业产生影响。

首先,降低了中国企业在越南的投资和采购成本。对于那些在越南设立分公司或合资企业,直接从事农、林、水产品采购、加工和出口的中国企业来说,税收流程的简化和退税效率的提升,直接降低了其运营成本和财务风险。资金周转加快,意味着可以投入更多的资源用于扩大生产、技术升级或市场拓展。

其次,提升了越南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越南农产品在中国市场一直享有较高声誉,如新鲜水果、咖啡、腰果、海产品等。随着供应链内部税负的减轻和流程的优化,越南供应商能够以更具竞争力的价格向中国市场供货,或者将节省下来的成本投入到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中。这对于中国消费者而言,意味着未来可能购买到性价比更高的越南农产品。

再次,加速了中越农业产业链的融合。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框架下,中越两国之间的贸易壁垒正逐步降低。越南优化农产品税收政策,无疑将进一步推动两国在农业领域的深度合作。中国企业可以更加放心地在越南布局农业产业链,从源头采购、加工到最终的消费市场,形成更加高效和稳定的供应链。

此外,为中国跨境电商平台带来更多合作机遇。对于像抖音、快手国际版、拼多多Temu等正在积极拓展东南亚市场的中国跨境电商平台而言,越南营商环境的优化,将吸引更多越南本地商家入驻,带来更丰富、更具价格优势的农产品。平台可以通过与这些享受政策红利的越南企业合作,进一步丰富其商品品类,满足中国消费者对优质进口农产品的需求。

越南政府的清晰信号

据越南财政部(作为此次法令的主要起草单位)介绍,本次修订和补充《第181/2025/NĐ-CP号政府法令》的目的在于:更加清晰、透明地规定农、林、水产品(未经加工或仅作简单初加工)的增值税征收范围。这包括了明确哪些产品不征税、哪些适用5%的税率、哪些无需申报缴纳,以及哪些适用直接计算法。

图片来源:越南政府官方网站

这项法令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其积极作用将逐渐显现。我们有理由相信,这项政策将有效减轻企业合规压力,彻底解决增值税退税环节的“堵点”和不便,进一步扫清此前存在的各种障碍和不规范之处。

总而言之,越南政府的这一举措,向全球发出了一个清晰的信号:越南正致力于打造一个更加开放、透明、高效的营商环境。对于计划在越南进行投资、贸易或寻求供应链合作的中国跨境企业和个人,现在正是深入了解、积极布局的良好时机。紧跟政策变化,抓住市场机遇,将有助于我们在充满变数的全球市场中稳健前行,共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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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新媒网 https://nmedialink.com/posts/vietnam-farm-tax-b2b-vat-exempt-h1-refun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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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越南出台农产品税收新规《第359/2025/NĐ-CP号政府法令》,简化增值税流程,降低企业合规成本,特别是在企业间B2B交易中,部分产品免申报免缴纳增值税,同时优化退税流程。该政策利好中国跨境电商企业,降低在越南投资和采购成本,促进中越农业产业链融合。
发布于 202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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