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碳关税引爆COP30!印度怒批,高碳出口成本骤升

当前全球经济与气候治理挑战交织,贸易政策与环境法规的联动效应日益显著。在这样的背景下,欧盟推出的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自其概念提出之日起,便成为国际社会,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关注的焦点。这项旨在应对“碳泄漏”风险、确保欧盟内部碳定价体系公平性的机制,在国际气候谈判中引发了广泛讨论。
在2025年于巴西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十次缔约方大会(COP30)上,这项机制再次成为焦点。作为全球气候治理进程中的重要一环,COP大会不仅是各国就减排目标、气候适应等议题进行磋商的平台,也常成为各方表达对国际环境政策立场的舞台。正是在这一重要场合,印度代表发展中国家阵营,对欧盟的碳边境调节机制提出了严厉批评。
据外媒报道,印度在COP30大会的首场全体会议上,代表“基础四国”(包括巴西、南非、印度和中国)以及“志同道合发展中国家集团”(LMDC)发声,明确指出欧盟的碳边境调节机制具有贸易保护主义性质,并认为其违背了联合国气候公约的精神。这一表态,无疑为原本就复杂的国际贸易与气候治理议题,增添了新的讨论维度。印度方面的立场,反映了许多发展中国家对发达经济体单边气候措施可能带来负面影响的普遍担忧。
印度在此次会议上阐明,欧盟的碳边境调节机制对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尤其是产品中包含“隐含碳排放”的企业,构成了额外的经济负担。印度指出,对于钢铁和铝等特定行业的中小微企业(MSMEs)而言,这种机制的影响尤为显著。这些企业通常在技术、资金和碳排放核算能力方面相对薄弱,更难以适应新的贸易规则和成本要求。
例如,一个发展中国家的钢铁厂,在生产过程中可能由于能源结构、技术水平等原因,其产品的碳排放强度高于欧盟标准。当这些产品出口到欧盟时,就需要按照碳边境调节机制补缴碳排放费用,这直接增加了其出口成本。对于利润空间本就有限的中小微企业来说,这无疑是一笔不小的额外开支,可能削弱其国际竞争力,甚至导致市场份额流失。印度此番表态,正是希望国际社会关注到此类政策对发展中国家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潜在冲击。
在声明中,新德里方面还特别强调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CBDR-RC)。这一原则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核心理念之一,它承认各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负有共同责任,但考虑到历史排放、经济发展水平和技术能力的不同,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所承担的责任应有所区别。印度方面认为,在气候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发达国家通过工业化积累了财富,同时也排放了大量的温室气体,对当前的全球变暖负有主要责任。因此,发达国家在提供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方面,应发挥更大的作用。
然而,欧盟的碳边境调节机制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看来,似乎并未充分体现这一原则。相反,它可能将发达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成本,间接转嫁到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产品上,这与“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精神有所冲突。印度及其他发展中国家希望通过重申这一原则,促使发达国家在制定和实施气候政策时,更加充分地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和特殊国情,避免单边措施对全球气候合作带来负面影响。
此外,印度在COP30会议上再次强调,气候融资是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主要障碍之一。面对日益严峻的全球变暖挑战,发展中国家对气候适应措施有着巨大的需求,包括建设防洪设施、发展抗旱作物、保护生态系统等,这些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然而,目前全球气候融资的规模和可及性,远不能满足发展中国家的实际需求。
为此,印度呼吁国际社会应明确且统一地定义气候融资,确保资金能够真正流向有需要的项目和地区。同时,还要求加强和增加用于气候适应的公共财政投入。公共财政在引导和撬动私人投资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是在风险较高、回报周期长的气候适应领域。
更为重要的是,印度敦促各方切实履行《巴黎协定》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该条款重申了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气候资金的法律义务。这一义务不仅是道义上的责任,更是国际合作应对气候挑战的基石。缺乏充足且可预测的气候融资,将严重阻碍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也可能削弱全球气候行动的整体效果。发展中国家认为,如果发达国家不能兑现其在气候融资方面的承诺,那么要求发展中国家承担更多减排责任,或接受新的碳边境调节机制,将显得不公平且缺乏道义基础。
值得一提的是,面对国际社会对碳边境调节机制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的担忧,欧盟也并非没有回应。欧盟委员会在2024年10月曾宣布,作为其国际战略的一部分,将向受该机制影响的国家提供发展资金。这一举措可以被视为欧盟试图平衡其气候目标与全球贸易公平性之间关系的尝试,也可能是为了缓解发展中国家的抵触情绪,避免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然而,这笔发展资金的规模、具体分配方式以及能否有效弥补碳边境调节机制带来的额外成本,仍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关注并有待观察的问题。
从中国跨境行业的角度来看,印度在COP30上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立场,以及其背后所代表的发展中国家普遍诉求,对我们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中国作为全球主要的制造国和出口国,与印度在国际贸易和气候治理中的许多立场有着相似之处。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全面实施和未来演变,将直接或间接影响到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对中国跨境从业人员的影响及应对思考:
潜在的贸易壁垒与成本增加: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目前聚焦于钢铁、铝、水泥、化肥、电力和氢气等高碳排放行业。虽然印度此次主要提及钢铁和铝,但机制的范围未来有可能扩大到更多行业。中国作为这些产品的重要出口国,相关企业需要密切关注机制的实施细则,评估其对出口成本和利润空间的具体影响。若其他主要经济体效仿欧盟推出类似机制,中国企业面临的挑战将更为严峻。
供应链的绿色转型压力: 碳边境调节机制的出现,本质上是全球绿色发展趋势在贸易领域的体现。为了应对日益严格的碳排放法规和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需求,中国跨境企业,特别是高碳排放行业的企业,必须加快自身的绿色转型步伐。这包括投资更清洁的生产技术、优化能源结构、提升能源效率、采用可再生能源等。那些能够率先实现低碳转型的企业,将在国际市场中占据竞争优势。
碳足迹核算与披露能力建设: 应对碳边境调节机制,精准的碳足迹核算和透明的排放数据披露是基础。中国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碳排放监测、报告和核查(MRV)体系,确保其产品的碳足迹数据准确可靠。这不仅是满足进口国要求,也是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和品牌形象的需要。对于跨境电商而言,这意味着在选择供应商时,除了考虑成本和质量,还需将供应商的碳排放表现纳入考量。
国际规则制定与参与: 印度代表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场合发声,凸显了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气候和贸易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需求。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应继续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和贸易规则的协商,倡导公平、公正、开放的国际贸易环境,推动建立一个能够兼顾发展中国家发展权的全球气候治理框架。
市场多元化与风险分散: 鉴于部分市场可能因碳边境调节机制而增加贸易壁垒,中国企业可以考虑进一步多元化出口市场,减少对单一市场的依赖,从而分散风险。同时,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及RCEP等区域贸易协定成员国的合作,拓展新的贸易增长点。
政策引导与产业升级: 中国政府在推动产业绿色转型方面已出台多项政策,未来还需继续加强政策引导,例如提供绿色金融支持、技术创新激励、碳排放配额管理等,帮助企业应对外部挑战。这不仅是为了适应国际规则,更是为了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
展望未来,全球贸易与气候治理的交叉影响将更加深入。碳定价机制的国际化趋势,以及围绕“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气候融资的国际博弈,都将持续演进。中国跨境从业人员应将这些国际动态视为常态,持续关注相关政策的最新进展,提前布局,积极调整经营策略,化挑战为机遇,在绿色低碳的全球贸易新格局中谋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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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新媒网 https://nmedialink.com/posts/eu-cbam-slammed-at-cop30-cost-surge-for-exporter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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