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2年港口7.5GW电池退役,回收成关键!

近年来,由于全球港口和物流行业逐步向绿色转型,电池电动集装箱处理设备(BE-CHE)的应用呈现快速增长。而伴随着电池使用量的增加,如何处理即将到来的电池退役问题,成为全球港口行业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日前,零排放港口联盟(ZEPA)发布了一份研究成果,提出了一系列关于电池循环利用的战略建议,旨在帮助港口运营商提前规划,为以后数量激增的退役电池寻找最佳解决方案。
电池采购与生命周期
根据ZEPA的预测,从2025年到2035年,全球港口可能购置约7.5GW的电池用于电动港口牵引车,同时还需为跨运车提供约1.6GW的电池支持。根据设备使用、充电和运行情况,电池的一次使用周期通常为7到12年。因此,从2032年开始,许多电池可能会陆续进入退役阶段,需要港口运营商提前制定循环利用方案。
从经济角度来看,电池退役后的再利用或回收对运营商的财务影响是有限的。ZEPA指出,即使在电池退役时实施10%的处理费用或残值评估,其对电动设备总体拥有成本的影响仅为0.10%至0.25%左右。
法规推动与激励措施
然而,电池退役问题背后的法律和监管挑战同样不容忽视。目前,全球以及地区性法规都在积极推动电池的再利用和回收工作。在欧盟地区,法规规定到2026年,锂离子电池的回收率必须达到65%。
针对港口内部电池的再利用,ZEPA表示难度较大,更具规模化的解决方式是将进入退役阶段的电池集中起来,用于固定的储能系统。这其中电池化学技术的选择至关重要,锂铁磷酸盐(LFP)电池由于具有更长的循环寿命和更高的热稳定性,更适合第二次生命周期的应用;相比之下,镍锰钴(NMC)电池由于化学成分复杂且循环寿命较低,再利用难度较大。
行业建议与行动方案
当无法实施电池再利用时,回收便成为唯一选项。在许多国家,电池制造商会对退役电池的处理负有经济责任,在某些商业模式下,尤其是NMC电池的回收费用,通常由生产商承担,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港口运营商的直接经济负担。
为更好地应对不断变化的电池技术及循环利用趋势,港口运营商应积极与原始设备制造商(OEM)合作,将电池的回收和再利用要求直接纳入供应或租赁合同中。而在一些地区,例如欧盟,这种合同条款未来可能成为强制性要求。
同时,加强与回收商的合作,对于降低操作成本也至关重要。港口运营商可以与回收商开发共享的逆向物流系统,为锂铁磷酸盐电池争取更高的残值收益。此外,制造商可从电池设计阶段入手,考虑简化拆卸、数字化追踪和废料循环利用等因素,以促进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ZEPA建议港口运营商与OEM合作开展小规模试点项目,测试电池再利用和回收模式,评估其实际性能、成本和收入潜力,并在区域内整合退役电池以实现规模效应。同时,呼吁OEM支持安全处理程序和电池聚合计划,并在新产品中增加可回收材料的使用量。
政策协同与行业发展
ZEPA最后强调了政策协同的重要性,呼吁各方倡导“适用于港口的再利用和回收基础设施建设”,以支持明确的退役电池处理标准。在协作方面,还建议港口运营商、OEM和监管机构就互通设计和追踪框架达成一致,推动电池护照的推广应用。这种数字记录包含电池的组成信息、性能数据、健康状况及生命周期历史,对于提升透明度、促进安全再利用和回收均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中国跨境行业从业者而言,关注电池循环利用和相关政策动向,不仅对于学习全球绿色发展趋势具有重要参考意义,也可为自身产品服务的未来布局提供方向性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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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新媒网 https://nmedialink.com/posts/7-5gw-battery-recycling-crisis-20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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