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跨境电商大清算,Q3收入、刷单无处遁形!
跨境电商的朋友们,最近圈子里最热门的话题,莫过于那份大家期盼已久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终于尘埃落定,正式落地执行了!这意味着,我们熟悉的出口跨境电商行业,即将迎来一个全新的、更加透明化的时代。
新媒网跨境了解到,包括速卖通、Shein在内的多个头部出口跨境电商平台,都已迅速行动,向平台内的广大卖家发布了详细的涉税信息报送公示通知。这些通知不仅明确了政策背景,还详细列出了报送范围和商家合规经营的重要提醒。尤其值得一提的是,Shein平台发布的公告内容非常详尽,即使您目前没有在该平台进行销售,这份公告也提供了极具参考价值的合规指南。
对于所有奋战在跨境电商一线的卖家来说,有几个核心要点是咱们必须牢牢把握住的:
首先,时间节点是关键。平台将在2025年10月,首次集中报送平台内相关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同时还会报送2025年第三季度(也就是七月到九月)的收入信息。请大家注意,这并非追溯过往,而是从第三季度开始,此前的收入信息无需报送。此后,每逢季度结束后的次月,也就是每年的1月、4月、7月和10月,平台都会定期进行涉税信息的报送。这意味着,您的经营数据将以季度为单位,变得更为清晰和可追溯。
其次,数据透明化将更加深入。在未来,如果税务机关依法开展税务检查,或者发现某个店铺的经营主体存在涉税风险,平台将有义务且会依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经营主体的合同订单、交易记录、资金账户信息以及物流等一系列明细的涉税信息。这无疑提醒我们,每一笔交易、每一次资金流转,都应有清晰、真实的记录作为支撑,做到有据可查,无懈可击。
再者,务必避免“分拆收入”的行为。规定明确指出,平台内的相关经营者,绝不能将本应归属于同一纳税主体的收入,通过变更店铺经营主体、进行关联交易,或者更换提现账号等方式,将其分散至多个纳税主体。这种试图通过分散收入来少缴税款的行为,是国家税务总局明令禁止的。对于这类违规分拆收入、企图偷逃税款的行为,税务机关将严格依法追缴税款、滞纳金,并进行相应的处罚。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是企业长久发展的基石。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些新变化,国家税务总局在9月25日同步发布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常见问答》。这份问答对店铺变更、注销、信息报错以及备受关注的“刷单”等情况,都做了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新媒网跨境特地为您梳理了其中的十个关键问答,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问答一:如果平台内的店铺在《规定》实施后注销了,平台企业还需要报送店铺经营者的涉税信息吗?
答案是肯定的。即便店铺在《规定》实施之后注销,平台企业仍然需要报送该店铺经营者的身份信息以及其在2025年第三季度的收入信息。举个例子,如果您的店铺是在2025年7月5日注销的,那么平台企业需要报送该店铺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并提供7月1日至5日期间的收入明细。如果店铺在2025年6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注销,平台企业也需报送该店铺经营者的身份信息。这强调了税收义务的连续性,即便经营活动停止,其在规定生效后的相关数据依然需要纳入监管范围。这确保了税务信息的完整性和追溯性,防止了通过快速注销来规避责任的行为。
问答二:平台内的店铺在2025年第三季度变更了经营者,平台企业是否需要报送变更前经营者的涉税信息?
当然需要。如果店铺在2025年第三季度发生了经营者变更,平台企业必须同时报送变更前和变更后两位经营者的身份信息,以及他们在第三季度各自对应的收入信息。比如,如果您的店铺在2025年7月20日将经营者从A变更为B,那么平台企业需要同时报送经营者A和B的身份信息。在报送A的身份信息时,需要注明其“经营开始时间”和“经营结束时间”;报送B的身份信息时,则注明其“经营开始时间”。同时,经营者A在7月1日至20日期间的收入信息,以及经营者B在7月20日至9月30日期间的收入信息,都将分别进行报送。这确保了在经营主体发生变化时,各个阶段的税务责任都能清晰界定。
问答三:平台内的店铺变更了经营者,平台企业可以同步变更该店铺的唯一标识码吗?
答案是不可以。店铺(或用户)唯一标识码,是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在平台登记的、具有唯一性、长期性和可追溯性的身份标识证明。它就像是店铺的“数字身份证”,无论店铺的经营者如何变动,这个标识码都将保持不变。平台企业绝不能随意变更该店铺的唯一标识码。这保证了平台对每一个经营实体长期、稳定的跟踪能力,即便经营者更迭,税务管理也能做到“认码不认人”,确保数据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问答四:在报送身份信息时,如果某个店铺经营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报错了,应该如何进行“变更”?
如果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身份信息中,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或“国家或地区”等任一数据项出现错误,那么不能直接进行“变更”操作。正确的处理方式是,需要作废这条错误的身份信息记录,然后重新提交一份准确无误的报送信息。这体现了税务信息报送的严谨性,确保了基础数据的准确无误。
问答五:平台企业可以先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收入信息,再报送其身份信息吗?
这是不允许的。平台企业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收入信息时,其信息系统会进行校验,确认是否已经报送了相应的身份信息。因此,平台企业必须遵循正确的报送顺序:首先报送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确认身份无误后,才能接着报送其收入信息。这是一种逻辑上的先后关系,确保了收入信息归属主体的明确性,避免了信息混乱。
问答六:平台企业在报送《平台内直播人员服务机构与网络主播关联关系表》时,是否需要先报送直播人员服务机构的身份信息?
是的,这是必须的步骤。在报送《平台内直播人员服务机构与网络主播关联关系表》之前,平台企业需要首先通过《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身份信息报送表》来报送直播人员服务机构的身份信息。在填写该表时,务必在“专业服务机构标识”一栏中选择“直播人员服务机构”。这确保了直播行业税收管理的规范化,明确了服务机构作为管理主体的责任,也为后续对网络主播收入的追踪奠定了基础。
问答七:为小程序提供基础架构服务的平台企业,应该如何报送小程序经营者的涉税信息?
为小程序、快应用提供基础架构服务的平台企业,也负有报送小程序经营者涉税信息的责任。具体操作要区分两种情况:如果小程序经营者本身就属于《规定》中所称的互联网平台企业,那么只需报送其身份信息(通过《平台内的平台企业身份信息报送表》)。但如果小程序经营者不属于《规定》所称的互联网平台企业,那么就需要报送其作为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收入信息。这说明了税务管理对新兴业态的覆盖,无论经营形式如何,都应纳入规范化管理。
问答八:网络主播通过互联网平台取得的非货币形式经济利益(如某币、某豆等),平台企业在报送其收入信息时,能否以“提现”时间作为收入确认时间?
明确指出,对于网络主播通过互联网平台获得的非货币形式经济利益,无论这些虚拟资产是否具备交易或消费功能,平台企业在报送其收入信息时,都不能以“提现”时间作为收入确认时间。正确的做法是,应当以非货币形式经济利益实际到达其平台账户(例如平台虚拟账户、平台虚拟钱包等)的时间,作为收入确认时间。这意味着,当这些虚拟资产一进入主播的账户,即便尚未转化为现金,其经济价值就被视为收入,从而需要进行相应的税收申报。这堵塞了通过延迟提现来规避或延迟纳税的漏洞,体现了税务监管对各种收入形式的全面覆盖。
问答九:平台企业报送的平台内经营者收入信息,是否可以剔除“刷单”收入?
答案是坚决不可以。平台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如实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所有收入信息,不得擅自剔除所谓的“刷单”收入。我们知道,“刷单”是一种虚假交易行为,它本身就违反了市场公平原则。如果将“刷单”收入排除在外,不仅是对虚假交易的纵容,更是对税收法规的挑战。税务机关的立场非常明确:真实、完整的收入数据是税收申报的基石,任何试图粉饰太平、弄虚作假的行为都将被严厉查处。这向所有经营者传递了一个强烈信号:诚信经营是底线,任何投机取巧的行为都将无处遁形。
问答十:境内互联网平台企业是否需要报送平台内境外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涉税信息?应该如何填报表单?
是的,境内互联网平台企业有义务报送依托其平台从事网络交易活动的平台内境外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涉税信息。这表明了我国在全球数字经济税收征管方面的积极探索与实践。在具体填报表单时,境内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按照“未取得登记证照”类别,来填报《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身份信息报送表》和《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收入信息报送表》。这一规定确保了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的经营者,只要在中国平台开展业务,就必须遵守中国的税收法规,实现了税收管辖的平等与公平。
新媒网跨境认为,随着2025年10月1日的到来,跨境电商行业的数据透明化和税务合规化,将迎来一个全新的篇章。各位卖家务必高度重视这些变化,主动拥抱合规,将此视为企业发展的新机遇。从经营和合规的长远角度来看,未来公司的资产和账户管理,都需要开启新一轮的全球化、本地化部署。
这意味着,我们要以更专业的姿态,审视和优化现有的财务管理流程,确保每一笔收支都合法合规,清晰透明。同时,也要积极思考如何在全球化布局中,更好地适应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税收政策,通过本地化运营和合规化管理,为企业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跨境电商行业,依然充满活力,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在这个大有可为的时代,只要我们坚持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积极拥抱政策变化,不断提升自身的合规水平和运营能力,就一定能在这个更加透明、更加规范的市场环境中,实现更加长远和高质量的发展!让我们共同努力,迎接跨境电商新时代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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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新媒网 https://nmedialink.com/posts/2025-oct-cb-tax-sweep-q3-income-no-hid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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