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突变卦!巨头监管费没了?Meta、TikTok白告了?

2025-07-24跨境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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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外媒报道,欧盟委员会目前似乎并无意向大型科技公司征收费用,以用于监管其遵守《数字市场法》(DMA)的成本。尽管此前,一些欧洲立法者曾积极推动此类费用的征收。

欧盟委员会执行副主席亨娜·维克库宁(Henna Virkkunen)在7月23日接受路透社采访时表示,虽然未来不排除征收费用的可能性,但目前尚未有相关提案出台。

《数字市场法》于2023年生效,旨在规范大型科技企业的运营行为。目前,该法案主要针对六家大型科技公司:美国的Alphabet(谷歌母公司)、亚马逊、苹果、中国的字节跳动、美国的Meta Platforms(脸书母公司)以及微软。新媒网跨境了解到,《数字市场法》旨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防止大型科技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一些支持征收监管费的欧洲立法者认为,可以参考另一项针对大型科技公司的立法——《数字服务法案》(DSA)。该法案向大型网络平台征收的费用,相当于每家公司全球年度净收入的0.05%。

今年2月,Meta Platforms和TikTok曾对《数字服务法》规定的监管费提出质疑。TikTok的发言人当时表示,公司反对计算费用的方法,并强调使用据称存在缺陷的第三方月活跃用户数量估计,作为确定总金额的基础是不合理的。

然而,欧盟委员会对此立场坚定,其发言人强调委员会致力于在法庭上捍卫自己的立场。欧盟委员会在今年3月曾表示,将向最大的几家网络平台收取总计5820万欧元(约合6280万美元)的费用,以支付2025年《数字服务法》的监管成本。

这些年度费用仍然面临法律挑战,Meta、TikTok和谷歌已提起诉讼,对各自费用的计算方式提出质疑。新媒网跨境认为,这些诉讼反映了科技巨头对欧盟监管措施的担忧。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副总统J.D.万斯曾将《数字服务法》视为欧盟对人工智能“过度监管”的一个例子,特别是针对那些总部位于美国的AI开发者。

而维克库宁此次谈及的《数字市场法》,其核心目标是遏制反竞争行为。例如,该法禁止平台优先推广自有服务,损害竞争对手的利益;禁止平台整合来自不同服务的个人数据;禁止公司利用从第三方商家处收集的数据,采取针对他们的竞争行为;此外,该法还要求公司允许用户从竞争对手的平台下载应用程序。

新媒网跨境获悉,欧盟委员会正在积极推进《数字市场法》的实施,旨在为消费者创造一个更加公平、开放的数字市场。该法案的实施,无疑将对全球科技行业的竞争格局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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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新媒网 https://nmedialink.com/posts/66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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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暂未计划向大型科技公司征收《数字市场法》(DMA)监管费用。该法旨在规范大型科技企业运营,防止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目前针对Alphabet、亚马逊、苹果、字节跳动、Meta Platforms及微软。部分欧洲议员曾提议参考《数字服务法案》(DSA)征收监管费,但遭到科技巨头质疑。
发布于 202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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