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违规排挤成员,法院判赔2.3万!
2025-09-15跨境电商
业委会成员能否因意见不合被排除?法律权威解读来了
近日,有读者向新媒网跨境反映,某社区业委会以"意见分歧"为由,禁止当选委员参与闭门会议。这种操作是否合法?我们特邀法律专家为您深度解读。
法律赋予的权利不容剥夺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物业管理条例》,业委会成员依法享有平等参与权。即使存在意见分歧,多数方也无权剥夺其他委员的参会资格。新媒网跨境了解到,类似案例在多地均有发生,但法律界普遍认为"意见表达权"是基层民主的核心要素。
排除成员需满足法定条件
现行法规明确,只有在两种情况下可取消委员资格:
- 经法院判决确认的刑事犯罪
- 经司法程序认定的民事行为能力缺失
某社区曾发生典型案例:业委会以"缺席三次会议"为由罢免委员,最终法院判决该决议无效,强调必须严格遵循章程规定的最低参会次数标准。
章程条款需经合法性审查
- 某高端小区章程规定"委员须持有房产证满5年",该条款因违反平等原则被主管部门责令修改
- 东部某城市业委会要求委员"无犯罪记录证明",该规定因与《刑法》衔接得当获得法院支持
新媒网跨境认为,制定章程时应特别注意条款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平衡,建议引入专业法律顾问参与修订。
违规操作将面临多重风险
- 个人追责:涉事委员可能承担诉讼费用
- 信用影响:不当决议可能纳入社区信用档案
- 经济赔偿:某案例中违规委员被判赔偿业主损失2.3万元
争议解决的正确打开方式
当出现意见分歧时,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 召开专题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
- 引入街道办或物管科作为第三方协调
- 对争议事项进行业主大会表决
- 必要时启动司法调解程序
基层治理的法治化进程
据统计,2024年全国业委会涉诉案件同比下降18%,显示基层治理法治化成效显著。专家建议:
- 建立委员法律培训制度
- 推行会议记录双签确认制
- 引入区块链技术存证重要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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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新媒网 https://nmedialink.com/posts/homeowners-association-fined-23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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